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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沟引邻里反目 法官“三顾茅庐”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11-13 16:44:36
本网讯(农海珍) 近日,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当事人黄安和黄兴均为法官的公正与真诚所感染,自愿各让一步,握手言和。 黄安与黄兴是同村同屯人,两家房屋相邻,黄安房子的西墙与黄兴房子的东墙之间,原有一条宽度为50厘米的排水沟。1999年,黄安拆除旧房在原址上建起一座三间二层半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2009年3月黄兴也拆旧房翻建新房,在下地基时,走廊边缘部分占用了两家之间那条公用排水沟,使两家之间的公共排水沟形成了北宽南窄的现状,北面宽度为30厘米,南侧仅剩10厘米宽。排水沟被占用,日常排水尤其是雨季时,因排水沟太小容易被堵塞,积水后异味严重,严重影响了黄安及家人的日常生活。为此,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留足排水沟的宽度,多次协商不成,双方反而因此反目,两家人甚至为此差点大打出手。无奈之下,黄安诉至法院要求黄兴拆除所占的排水沟建筑物,恢复公用排水沟原有宽度。 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认为相邻纠纷这一类案件较为繁杂,只是依法审判未必就能解决问题,有时判决之后也不易执行,或者法院因此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才不使判决书变成一纸空文。因此,主办法官三次下村屯到现场进行勘查,撑握实际情况后,又邀请村委干部、邻里来评理、劝解,开展“村里法庭”进行调解。 在法官耐心释法析理的基础上,黄安与黄兴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黄兴拆除占用通道部分的平台,恢复排水沟原有的宽度。黄安与黄兴均表示:“现城到村屯每次坐车都得颠簸两个小时才能到达,没想到法官竟为一个小小的排水沟纠纷,三次来到遍远的小山村,就凭这一点我们就相信法院是公平公正的,就冲着法官的工作态度,我们愿意接受调解。“(文中人物名字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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