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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法院创建“人才兴院”常态化机制
发布时间:2015-11-06 13:46:38
本网讯(唐新华)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青年干警的培养教育工作。针对青年干部自身特点和成长途径,紧紧围绕理念作风养成和审判经验传承,抓住高院录用、预备、初任三个关键点,大力开展“体验锻炼、带教学习、指导实践、督导培养”四个阶段的阶梯式培养、体系化培训,创建青年干警培养的四项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人才兴院”预期目标。 第一阶段为“体验锻炼”。在开展集中培训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教育方式,把近三年陆续录用的13名年轻法官安排到立案、民事、刑事、信访等部门和基层法庭进行体验锻炼。法官深入业务一线,亲身体验、了解群众司法诉求,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尽快熟悉、掌握法院主要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快速积累案件审理等实战经验。 第二阶段为“带教学习”。为见习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聘10余名德才兼备的带教法官,通过辅导讲评、考核评价等方式,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职业作风和职业技能,注重作风养成,打好终身基础。 第三阶段为“指导实践”。选聘10余名优秀审判员担任技能实习阶段预备法官的指导教师,通过深入业务一线的传、帮、带指导实践活动,帮助青年干警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切实提高审判能力。 第四阶段为“督导培养”。对履职不满两年的初任法官实行优秀法官督导制培养。采取观摩庭审、案例讨论、发还改判案件讲评会等方式,指导初任法官增强实际办案能力。以上四项机制的创新和推行,使大批新录用人员顺利完成了从学生向法官的转变,将学历转化为能力,将文凭转化为水平,践行了“人才兴院”的宗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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