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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法院陪审员参审率调解率实现“双百”
发布时间:2015-10-19 11:49:33
本网讯(刘宏玲)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在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基础上,为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上的作用,有效促进审判工作的良好发展。 萝北县人民法院采取专题培训、定期培训、庭审观摩、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基础和法律素能,增强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的能力。除正常解决交通、就餐等费用以外,每参审一起案件给予100元的补贴,有力地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实行人民陪审员个人档案制度,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案件情况、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参加培训情况等工作进行记载,实行年度考核,针对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2015年1-10月,该院的全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均达到100%。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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