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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朋友借钱未果 男子为面子打伤对方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02 17:14:04


    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向朋友借钱未借到,该男子觉得丢了自己的面子,一气之下将对方打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伍忠被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5月11日,被告人张伍忠因赌博输了钱后向朋友郑某某借现金2000元,郑某某以自己没有钱为由予以拒绝。被告人张伍忠认为郑某某不顾朋友的情面,不给自己面子。双方为此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抓扯。抓扯中,张伍忠顺手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砸了郑某某右额部一下,致郑某某右额部裂伤。经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郑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后,张伍忠与郑某某经过协商,对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张伍忠支付了郑某某赔偿款22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郑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伍忠因民事纠纷故意殴打他人,致他人受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伍忠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伍忠积极赔偿了被害人郑某某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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