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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近两千万工程款起纠纷 法官耐心调结
发布时间:2015-10-23 10:19:28


    本网讯(莫婉莹)  10月21日,一起涉案标的近两千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疏导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最终调解成功。

    2010年11月1日起,广西蓝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蓝天公司)作为发包方,将“天元翡翠国际1期工程1标段”的工程承包给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简称华西公司),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安装电梯、装饰装修等4份合同,合同所涉工程的工程款合计为84293134.75元。合同签订后,华西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天元翡翠国际的1#楼及2#楼也竣工验收合格。而蓝天公司在支付了部分款项之后,就一直没有将余下工程款19693800.92元付清给华西公司,华西公司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将蓝天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件社会影响重大,涉案工程的商品房已有部分出售,业主在得知法院查封建筑物后,有50多人到法院提出异议。该案主法官、玉州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文对此案高度重视,在案件审理中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因所涉款项复杂,数额巨大,华西公司与蓝天公司就已付、未付工程款的数额分歧较大,第1次庭审因事实不清而休庭,法官经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给足时间双方当事人回去核算。在双方回去核算期间,法官时刻关注着核算的进展,几十次打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适时疏导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长时间的核算及5次庭审审理,终于将涉案工程款核算清楚。在工程款核算清楚后,法官为了使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能够实现最大化,消除社会负面影响,继而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当事人因为还款时间及利息支付问题分歧大,双方互不让步,调解工作一度无法进行。但李文法官没有放弃调解,耐心打电话进行疏导,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面对面调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耐心的疏导调解,华西公司与蓝天公司终于肯各让一步,并于2015年10月21日上午相约到民二庭进行调解,就付款时间及利息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法官加班加点制作调解书,时钟指向中午12点半时,调解书交到了当事人手中,涉案标的近两千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于结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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