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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菜地种植罂粟五百余株被判拘役4个月
发布时间:2015-09-24 16:24:38


    本网讯(汪次安 李平)  今日(9月24日),广东乳源县法院向媒体通报,该县大桥镇一农妇在家中菜地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被公安机关查获。日前,该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江红菊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乳源县法院介绍,被告人江红菊,女,1963年出生,广东省乳源县人,住该县大桥镇岐石村。2014年9月,被告人江红菊在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向一名男子购买了罂粟种子,随后种植在其家中的菜地上。期间有村民对这一片菜地种植的花起了疑心,遂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2015年4月16日,公安机关在该菜地查获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苗520棵。经鉴定,该520棵疑似毒品原植物是罂粟科罂粟属的罂粟,属于国家禁止种植的植物品种之一。公安机关对所种的罂粟花进行了销毁。

    该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江红菊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制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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