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邓志芳) 人们常说“没文化,真可怕”,这句话来形容被告人龙小茹再合适不过了。被告人龙小茹今年56岁,由于从没有读过书,所以对法律也了解不多。龙小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辛苦开荒种下的植物,竟是毒品的原材料,自己也因此被送上了被告席。2015年3月2日下午,被告人龙小茹因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广西荔浦法院判处有期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4年3月14日,被告人在荔浦县滨江中草药大市场闲逛,一男子走过来与被告人闲聊。在聊天中,男子拿出二个罂粟果实向被告人推荐,被告人并不知道这果实是罂粟种子。男子推荐说:“种植这种东西高收益,高回报,而且还专人上门收购”。被告人在男子极力引诱下购买了二个罂粟果实,尔后被告人将罂粟种子播种在自家的菜地里。直到2014年5月7日,公安机关发现并铲除了被告人非法种植的罂粟苗共1628株,被告人才知道自己种植的竟是毒品原材料,触犯了刑法。被告人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小茹非法种植罂粟1628株,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