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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农在自家庭院内种罂粟两千余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8-04 16:48:19
本网讯(兰珊) 罂粟能开出妖艳的“恶之花”,果实还有人上门出钱购卖,为图非法利益,临沭一6旬老农在自家院落内撒下罂粟种子,结果不但未能如愿带来可观收益,还让自己尝到了“恶果”。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种植罂粟的被告人张维动老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限期缴纳)。 法院经审理查明,1950年1月出生的张维动系该县某村农民,文盲。1977年9月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十年。去年秋,张维动在村中自家院内非法播撒罂粟种子种植罂粟。今年5月16日,张老汉所种植的罂粟被公安民警发现并铲除,经清点多达2356棵。同日,警方将张维动抓获归案。 7月24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维动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维动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其行为妨害了正常社会管理秩序,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张维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考虑到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等情形,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张维动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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