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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农妇非法种罂粟783株欲当菜吃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10-09 13:41:18
本网讯(黄美干 韦柳娜) 广西南丹县一六旬农妇在自家菜地里非法种植罂粟(俗称大烟)783株,想拿来当菜吃,不料却触犯了刑律。在案发后她主动缴纳了罚金,得到了缓刑处理。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依法认定被告人韦仙娇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韦仙娇把之前在路边捡到的几颗罂粟种子拿到南丹县六寨镇龙马村龙马庄二屯自家菜地内种植。后公安民警于2014年4月14日在工作中发现并依法铲除,经清点共有783株。经河池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鉴定,韦仙娇所种植的植物为罂粟科罂粟,属于国家禁种植物品种之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仙娇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共783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韦仙娇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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