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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法院四措并举杜绝案件超审限
发布时间:2015-09-17 13:23:51


    本网讯(张江枢)  为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杜绝案件超审限。

    一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坚持案件同步录入要求,严格案件节点控制,及时准确地录入案件信息,使信息管理系统真正发挥“管理者”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二是实行审限预警督办机制。由审管办负责检查案件审限,对临近审限的案件提前10天进行预警操作,及时提醒承办法官尽快结案。对提醒后不整改和剩余审限不足5天的案件,直接向分管院领导汇报,由分管院领导亲自督办,并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严格案件审限延长审批制度。制定《关于案件审限变更的若干规定》,详细规定审限变更应具备的条件,设置严格的审批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变更审限的,予以严厉查处。

    四是狠抓审限督办。充分利用法院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对移送评查的案件实行审限跟踪。定期开展清理超审限案件大排查活动,彻底排查超审限案件,重点是隐性超审限案件,并督促限期结案。同时分析超审限原因,提出解决超审限问题的措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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