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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1-7月份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发布时间:2015-08-28 13:13:43
本网讯(李钊 孙健)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强化四项措施,狠抓均衡结案,使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得到大幅提高,1-7月份,结案率及均衡结案均有了明显提升,各部门平均结案率从原来的57.3%提升到了79.8%,每月未结案数量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实现了结案数上升、结案率上升、未结案数下降的“两升一降”良性循环。 一是强化干警均衡结案理念。该院党组把均衡结案置于审判管理的核心地位,要求全院干警切实转变观念,树立均衡结案意识,引导法官从“片面追求年终结案率”向“重视月结案均衡度”转变,确保办案人员从思想根源上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全面提高每月结案率。 二是建立均衡结案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所规定的考核指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要求各业务部门于年初根据部门案件量变化趋势,合理确定部门及法官个人全年结案指标,并将年度结案指标分解为月度结案指标、季度结案指标。由审管办每月对各部门和各审、执行人员均衡结案、卷宗评查、卷宗归档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通报。 三是统筹均衡结案计划。遵循审判执行工作规律,充分考虑每个季度、每个月案件数量的变化和节假日等影响办案的客观因素,根据人员数量、案件难易程度等,合理确定各业务庭之间以及各业务庭与人民法庭之间的职能和受案范围,统筹安排全年的办案计划,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的办案任务。 四是严格控制审限,制定结案均衡奖惩机制。业务庭室所办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的,在年底绩效考核时给予一定的加分;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由审管办发出通知,督促案件主办人及时结案;对需延长审限的案件,严格办理延长审限审批手续,控制案件审限的延长。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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