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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非法为5名孕妇进行终止妊娠手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11 14:25:16
本网讯(杨素香) 江西省樟树市市民邹金梅明知自己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为了牟利先后对5名孕妇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并收取手术费,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日前,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对邹金梅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进行宣判,邹金梅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樟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至5月间,被告人邹金梅明知自己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为了牟利先后在樟树市大路口黄某的租房和某宾馆等三个宾馆五次对孕妇黄某、南某、鄢某、聂某、吴某等五人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并收取手术费总计人民币7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金梅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5起,非法获利总计人民币7000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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