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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井下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家属向井主索赔
发布时间:2015-09-10 09:35:19


    本网讯(曹颖)  广西一男子到同村村民承包土地上的一井内查看水源情况,不料几分钟后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其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男子家属即以该井所在承包地的户主为被告诉至法庭。日前,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对本案进行受理立案。

    覃学文系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民。2015年7月,覃学文与妻子一同到本村村民陈力中承包土地上的一井内查看水源情况。到达井边后,覃学文即独自下到井底查看,其妻子在井上等待。不料,覃学文下到井下几分钟后突然倒地昏迷。妻子数次呼叫不醒,便大声呼救,后在附近几名村民的帮助下救出覃学文,并送往医院救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覃学文死亡后,其家属对其死亡原因进行了鉴定,经鉴定确认:覃学文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覃学文家属认为正是事发井的承包者陈力中曾对该井进行多次填方,才致使井内一氧化碳含量超标,且陈未在井边设置警示标示,使覃学文不知危险下到井底,最终酿成惨剧。陈力中未对该井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造成了覃学文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其应负全部责任。遂以陈力中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各项费用 60余万元。

    日前,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对本案进行了立案受理。现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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