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覃世武) 古语说的好,人生的四大喜事为:“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见,新婚本是大喜日,然而,作为丈夫的袁俊却因此乐昏了头,竟然在新婚之夜开包厢邀请朋友一起吸毒来庆祝一番,却不料被公安民警抓了个现行。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袁俊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依法没收派出所扣押在案的毒品氯胺酮2.2克。
2014年12月11日,是袁俊人生大喜的日子。这一天,袁俊和相恋多年的女友陈某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当天晚上,袁俊为庆祝结婚,遂在浦北县寨圩镇某KTV娱乐城开了一个包厢供朋友玩。22时许,袁俊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毒品“K粉”,与其一群朋友在该包厢内吸食。23时许,公安民警到该包厢进行检查,当场抓获了吸食毒品的黄某等四人,并在现场扣押了疑似毒品2.2克。经对被抓获的黄某等四人的尿液进行现场检测,氯胺酮成分均呈阳性。经鉴定,从扣押的疑似毒品中检出氯胺酮成分。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俊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时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