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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非法持有47克毒品被判刑2年半
发布时间:2015-08-24 11:22:26


    本网讯(徐春生)  毒品危害大,国法实难容。自己吸食毒品不仅危害身体,还会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行政拘留、罚款,如果持有的毒品过量,就会触犯刑法,被判处刑罚。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宇文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王宇文属吸毒人员,2015年3月某日凌晨,德兴市公安局民警在对市内酒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被告人随身携带一可疑的白色纸盒,内装有疑似冰毒及麻古类毒品,随即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讯问。讯问中,被告人供述其随身携带的白色纸盒内物品是冰毒及麻古,系其从一陌生男子手中购得,用于自己吸食。经上饶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毒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净重47.21克。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宇文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47.21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曾因贩卖毒品判处过拘役刑,现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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