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无知孩童将家中现金分发小伙伴 家长索返还
发布时间:2015-09-08 16:53:24


    本网讯(王林青)  近日,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原、被告双方最终话明气散。

    原告李彩江之子李某飞(未成年,化名)将家中放置的现金私自带出,分发给被告杨某鹏及李某才、李某灿(均为未成年,化名),后李彩江发现现金丢失,在寻找过程中,李某才母亲归还原告2700元,李某灿父亲归还原告1600元,被告杨某鹏母亲归还1200元。后原告以被告尚未归还4100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原告4100元现金。

    受理案件后,龙陵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就此案到事发地进行多方调查走访,并进行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征求双方意见进行调解,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于2015年9月30日前归还原告人民币3500元。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都如释重负。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