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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轮奸一女致其死亡双双获刑十四年
发布时间:2015-09-08 11:18:54
本网讯(李度) 近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被告人艾合买提·巴拉提和被告人库尔班·依明共同强奸一妇女,致其死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2014年10月29日上午北京时间10点许,被告人艾合买提·巴拉提和被告人库尔班·依明从乡下一起来到阿瓦提县城,在步行街一个饭馆吃饭后在街上转了1个小时。二人感到很无聊,于是给同乡的朋友吐尔洪·买买提、帕尔哈提·亚森、努尔·艾合买提打电话,一起到县步行街一个酒吧喝酒。 北京时间下午14:00时许,五人从酒吧出来又找了一个饭馆吃了饭。之后库尔班·依明驾驶吐尔洪·麦麦提的三轮摩托车载着艾合买提·巴拉提往艾合买提·巴拉提姐姐家方向走。路上遇到吐热克·赛买提便稍他坐了顺风车。他们驾驶着三轮摩托车走了十来米后遇到被害人阿某某,阿某某招手问给钱能否带一段路,几人把她载上后继续前行。 到阿瓦提县阿依巴格乡4大队后,吐热克·赛买提下车。他们继续走到县塔木托拉克乡2大队卢卡斯防渗渠边时,被告人艾合买提·巴拉提产生恶念,让库尔班·依明转弯。库尔班·依明沿着防渗渠走约500-600米来到一块棉花地,被告人艾合买提·巴拉提要求库尔班·依明停车,被告人艾合买提·巴拉提抓着阿某某的头发拉下车。之后他们脱掉阿某某衣服,库尔班·依明先对其实施了强奸,后艾合买提·巴拉提实施了强奸。之后,他们骑着三轮摩托车载着阿某某继续前行,被害人阿某某乘他们不备跳车逃跑,摔伤致死。被告人艾合买提·巴拉提、库尔班·依明见状逃离现场。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艾合买提·巴拉提、库尔班·依明无视国家法律,置他人人身权利于不顾,共同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二被告系共同犯罪,在犯罪过程中二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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