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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法院推行人民陪审员随机选定保公正
发布时间:2015-09-07 15:20:38
本网讯(付建国) 9月7日,在纪检组的监督下,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采取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有着多年教育经验的人民陪审员马春英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审理一起未成年团伙盗窃案件的审理。这是该院人民陪审员随机确定常态化的其中一个缩影。 据悉,高新法院现有法官人数36人,人民陪审员89人,达到了法官总数的2.47倍,圆满地完成了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任务。不仅如此,该院还在人民陪审员选任上下功夫,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取代由党委、政府、群团组织推荐产生人民陪审员的传统方式,鼓励群众自荐,注重从不同专业、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进行选任,确保人民陪审来源的广泛性和一定的专业性。与此同时,该院还把所有人民陪审员信息录入到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分类管理和使用。 为有效使用人民陪审员,该院从八月初一改以往由业务庭直接指定人民陪审员的做法,转而在纪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实行微机自动选取的方式来确定人民陪审员,即普通程序审理的普通案件,由立案排期法官在纪检监督下在全体人民陪审员范围内实行微机自动选定;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股权纠纷等专业型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上述人员监督下在相应专业分类人员名单中实行微机自动选定,杜绝部分人民审陪员从未参加陪审情况的发生,从而实现整体均衡陪审,确保案件审理更加公正。 为防止微机自动选取的人民陪审员因事请假和回避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庭审,该院在案件移送到业务庭时,由该庭专门人员进一步核实选定的人民陪审员能否到庭参加陪审。如果不能,则在纪检人员监督下继续采取上述相同方式进行二次微机自动选定,并将无法出庭的情况记入其陪审业绩档案中。 为提升陪审积极性,该院还制定和落实了严格的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对每陪一起案件给予相应补助,并将参与案件审理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加以考核,采取量化考核和综合测评。经考核不合格的,将及时提请人大常发会予以换任,从而营造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竞争氛围,提升陪审积极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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