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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法院成立青年法官协会 构筑交流平台
发布时间:2015-08-26 14:16:05


    本网讯(沈玲琴 鲁维佳)  为进一步调动青年法官钻研业务、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法官队伍良性可持续发展,8月25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协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届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会议讨论通过了《惠济区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惠济区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并对2014年取得优秀调研成果的干警同志进行了颁奖表彰。会员代表吕岳督、张颖随后对法官协会的理解和认识谈了各自的体会。

    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理亮对青年法官协会成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自觉主动学习。青年法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学习法学理论、学习审判实务、学习司法技能,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练就过硬本领。特别是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一些法官手中承办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更要加强学习、自觉学习。这不但是审判工作的要求,而且是法官作出的裁判能够赢得群众的信服、获得社会认可的需要。二要正确认识调研工作。许多法官扎根审判一线,积累了丰厚的审判经验,对业务处理和法律适用有独到见解,作出的裁判质量也比较高。但长期以来,这些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工作方法一直处于“休眠”状态。一线法官对调研的认识存在误区,总觉得作为法官就应专于审判事务,其他工作太耽误时间,不是份内的事。今后要摒弃这些错误认识,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学会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做到不仅要会制作判决书,也要会创作研究成果。三要做好“传帮带”。 近几年,法院新进了几批毕业于各大法学院校、科班出身的年轻同志。在业务交流和成果创作过程中,要注重“传帮带”,以老带新、以优提劣,充分发挥办案骨干的示范作用。同时,青年法官要谦虚认真,积极请教,从而缩短青年法官成长周期,为解决案多人少问题提供强大的人才队伍支撑。

    最后,蔡理亮希望青年法官协会能够配合好院内的重大决策,提供有效的业务顾问参考,组织好各类学习活动,调动起干警业务研究积极性,真正成为对外推广骨干法官先进事迹的载体,成为年轻同志快速成长的平台。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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