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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不满在病房喧哗遭指责 男子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8-31 09:10:34
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酒后在病房大声说话被他人指责后,心里不痛快,遂将他人打伤。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小彬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17日13时许,被告人赵小彬酒后和家人到米易县人民医院看望住院的爷爷时,因说话的声音较大,影响了同病房张某某的外公的休息。张某某便上前与被告人赵小彬论理。双方为此发生争执。赵小彬用手将张某某的后脖子卡住,将其推出病房,并将张某某的头撞在过道的墙壁上,致使张某某的两颗牙齿被撞断。张某某的叔叔唐某某见状,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经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另查明,被害人张某某报警后,被告人赵小彬在现场等候处理。被告人赵小彬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赵小彬与被害人张某某就损害赔偿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张某某对被告人赵小彬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小彬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赵小彬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小彬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张某某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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