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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审理危险驾驶案“寓教于审”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8-14 10:31:42


    本网讯(董正远 前进)  “我十分感谢法官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我再也不敢醉酒驾车了!”8月13日,江苏省大丰市法院在该院科技法庭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为了达到教育群众、普法宣传的目的,大丰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对该案公开审理,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中,办案法官坚持“宽严相济”、“寓教于审”,把庭审教育作为审理被告人刑事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向被告人王某讲解判决的法律依据,告知其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在法官的教育引导下,王某真诚悔过,不仅言辞诚恳的向审判长、审判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还表示一定铭记教训、改过自新,做一个文明驾车人。参与旁听的群众也表示通过观看庭审全程,看到了国家惩治醉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    

    据悉,自《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以来,大丰法院一方面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另一方面“寓教于审”,在审理中注入和谐因素,加强教育感化,强化社会效果。今年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32件,无一上诉,且城区内酒驾事故大幅下降,涉酒醉驾明显减少,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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