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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醉酒驾车出车祸被判刑并处罚金万元
发布时间:2015-07-31 16:54:18
本网讯(刘万春) 酒精也叫乙醇,可使人的神经麻木,神志恍惚,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在饮酒后驾驶车辆时,就如同一只老虎,对路上的车辆和路旁的行人都是一种极大的威胁。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醉酒引发的刑事案件,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陈竹鸣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4年7月2日22时许,被告人陈竹鸣饮酒后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江西省宜春市二符路由北往南行驶,行至朝阳路与二符路交叉路口时,与陈某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宜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陈竹鸣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陈竹鸣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陈竹鸣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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