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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醉酒后开车上路被民警查获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5-07-15 09:42:42


    本网讯(罗彩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都已经是人人知晓的事,但有的人仍知法犯法,不料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7月14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人张干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张干是一名医生,2015年6月2日,张干到朋友家吃饭。晚上9点30分,已经喝了很多酒的张干起身离开朋友家,并执意要自己开车回家,当车辆行驶到县城中心时,刚好遇到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民警当即就带张干到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张干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32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庭审上,张干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并对自己的酒后驾驶行为感到悔恨,希望他人一定要吸取他的教训,酒后千万不能开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时,张干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当从重处罚。张干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张干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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