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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起纠纷 男子咬断包工头手指获刑
发布时间:2015-07-29 10:18:41


    本网讯(蒋金泉 梁友文)  在结算工资时,男子觉得包工头克扣了自己的工资,遂与对方起了争执并将对方手指咬伤。2015年7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赵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10月10日,在南昌市一工程项目部内,被告人赵伟与被害人余某因工资纠纷发生打架,在扭打过程中,被告人赵伟将余某左手指咬伤,致使余某左环指末节缺损,经鉴定,余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14年11月19日被告人赵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部门列为网上逃犯,2015年2月3日被公安民警抓获。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伟的家属与被害人余某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万八千元整(含被告人赵伟带所有民工在被害人所承包的工地做事的工资一万元),且被害人出具了书面建议法院对被告人赵伟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双方就民事部分已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赵伟的家属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三万八千元,并得了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罚。鉴于被告人赵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被害人余某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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