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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法院院长蔡理亮亲审抢劫案并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5-07-22 13:59:52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张冬菊 任斐)  7月21日下午15:00,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响起,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担任此次审判的审判长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理亮。

    此次庭审,惠济区法院院长蔡理亮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治灿及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任斐组成合议庭,在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刑事案件。

    庭前,蔡理亮认真查阅了卷宗材料,并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庭前讨论,制订详细的庭审提纲及安全措施。在庭审中,蔡理亮、刘治灿分别引导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对于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发问被告人,充分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当庭对所犯罪行表示认罪,经合议庭合议,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振伟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院长率先垂范亲自办案是惠济区人民法院全面落实院领导(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该院院领导还将陆续挑选一些疑难、复杂及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从而起到言传身教、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法院的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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