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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法检两长同堂公审村主任挪用公款案
发布时间:2015-06-17 16:19:30


    本网讯(晏和平)  “武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6月16日上午9时,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院长魏华健担任审判长敲响了开庭的法槌。随着这声庄严的法槌声,一起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村主任挪用公款案件的庭审在武宁法院第二审判法庭正式开始。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正荣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江西修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明律师出庭担任委托辩护人。随着院长办案的常态化,这组控辩审三方的出庭的高规格阵容,今后也将成为常态。

  法检“一把手”同堂审案

    法庭上,公诉人向正荣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贞平在担任武宁县甫田乡茶棋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09年9月将其管理发放的村土地征收补偿款4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被告刑事责任。随后在审判长的指挥下,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相关犯罪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并提出被告人自首后认罪悔罪,请求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展示了控、辩、审三方较高的专业法律素养。

    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冯贞平说,“今日法检两长同堂办理我的案件,也是给我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法律课。之所以犯了此罪,是自己平时对法律的无知和法纪观念的淡薄,我对不起党组织的培养和村民的信任。我现在真诚认罪和悔罪”。

    院长办案推动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

    此次法检两长同堂办案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2015年初武宁法院出台了院领导办案制度,规定院领导全年主办主审案件不得少于10件,并要求主审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随着院长、庭长审案成常态、通过院领导带头办案,深入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广泛推动了司法行为规范年各项活动的开展。今年年初开始,武宁法院针对诉讼的各个环节,开展了规范诉讼服务、规范庭审行为、规范诉讼调解、规范裁判行为、规范执行和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等活动。今年1至5月,审监庭评查案件优秀率达到98.3%.,受理涉诉群众投诉和信访呈明显下降,案件质效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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