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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院长坐堂审案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5-06-25 10:44:03


    本网讯(赵富林 刘志臣)  为顺应司法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发挥领导示范表率作用,全面提升案件质效,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自去年以来,出台班子成员及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常态化制度,明确办案数量与考核办法,积极推动院领导回归办案角色,取得了以上率下,带动干警多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效果。

    卢氏县法院于2014年5月出台关于院班子成员及审委会委员办理案件的规定,规定院长、常务副院长每年办理案件不得少于5件,其他班子成员及审委会委员每年办理案件不得少于10件。规定出台后,院长刘占军率先垂范,带头开庭审案,下乡查看现场,会见双方当事人。

    院领导回归审判一线,充分发挥指导示范作用,既有效带动了一线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也增强法院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制度实施一年来,卢氏法院班子成员及审委会委员已办理案件172件,实现了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为全院其他干警树立了标杆。

    “法院领导首先是一名法官。卸下繁重行政事务,穿起法袍到一线办案,真正实现角色回归,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法院队伍建设要实现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的要求。同时,还可以起到言传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影响全院法官牢固树立梳理审判第一要务的观念,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卢氏法院院长刘占军告诉笔者。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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