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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母亲被打 儿子殴打对方脑部致重伤领刑
发布时间:2015-07-21 09:34:22
本网讯(漆常青 漆小平) 7月17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涂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5年1月10日17时许,被告人涂军得知其母亲被涂某某打后,找到涂某某进行理论,双方发生争执,被告人涂军用脚踢了被害人涂某某的肚子,涂某某从地上捡起一块木板打被告人涂军,随后涂军用右拳殴打涂某某左耳上部,造成涂某某颅脑损伤。经鉴定,被害人涂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涂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涂军赔偿了被害人涂某某损失10万元,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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