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许承余 丘胜娟) 近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贩毒案件。案件中的两名被告人都是因为知识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轻信他人,从而走上了贩毒吸毒的歧途。被告人王某、黄某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王某、黄某是两名未成年女孩,98年出生的王某如今还未满十八周岁,初中时曾因与父母矛盾激化离家出走过一段时间,期间结识了一些社会不良分子学会了吸毒,此后便一直辍学在家。黄某今年十七岁,与王某是好朋友,在王某的带动下黄某上初中不到两个月也辍学,并搬去与王某同住,平时一起上网吸毒。2014年10月27日17时许,两名购毒人员来到被告人王某、黄某的住处购买毒品,其中一名购毒人员进入被告人王某和黄某的房间。此时,王某在睡觉。购毒者向黄某明示要购买交易价为100元的“冰毒”。黄某便从王某事前购买的“冰毒”中取出一小包(重0.34克)贩卖给购毒者,收取毒资100元。交易结束后,两名购毒人员在会合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收缴了被告人王某和黄某贩毒所得毒资100元,从两人的房间内缴获“冰毒”1.34克,从购毒者处缴获其刚购买的“冰毒”0.34克。经检验,从上述“冰毒”中均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
庭审中,法官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教育,王某、黄某认罪态度诚恳,在法官的谆谆教诲之下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失声痛哭,并向参加庭审的父母说“对不起”,在场的众人都深有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