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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玩少年辍学后贪小便宜贩毒被判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5-06-02 14:05:54


    本网讯(招子文)  一名年仅17岁的少年由于贪玩辍学在家,曾因贪图小便宜贩毒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再次走上了贩毒的道路。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晶(未成年,化名)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出生于1997年9月的黄某晶家住防城港市防城区,因贪玩读书至初中一年级便辍学在家,又因贪图小便宜贩毒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帮助大伯打工,每月收入1000至2000元,但在外仍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不听从父母教导,结果再次走上贩毒道路。

    2014年12月7日21时许,吸毒人员吴某找黄某帮忙购买毒品氯胺酮,黄某随即打电话给黄某晶,双方约定在防城区商品一条街与人民路交叉路口的一家咖啡厅进行交易。22时许,黄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吴某到达约定地点,与黄某晶会面后,3人走进该咖啡厅卫生间。黄某晶将其中一包氯胺酮交给吴某,对方将100元交给他。这时,公安民警突然出现,将完成交易的二人当场抓获,并从吴某身上缴获氯胺酮1小包(净重0.87克),从黄某晶身上缴获氯胺酮2小包(共净重16.94克)及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晶无视国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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