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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法院“三个结合”抓好人民陪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08 11:17:20
本网讯(王桂萍) 为扩大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改进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素养,大力提升案件陪审率,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院管理与自主管理相结合,完善陪审员考核体系。该院由政工科负责对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培训等工作。同时为促进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由陪审员代表根据审判案件的性质、类型,确定每位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类别,制定陪审排期表,安排陪审计划,并将每位陪审员的参审出勤等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机制,全面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注意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使人民陪审员代表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拟增选人民陪审员24名,使人民陪审员增加至78人,目前已完成推荐、选任、上报工作。 业务培训与廉洁教育相结合,提高陪审技能。为保证人民陪审员能够真正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米东区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定期采取法律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审判工作流程情况、司法职业道德等内容,切实加强广大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参审能力。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廉洁陪审”,该院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集体廉政谈话,从廉政法规、实行任职回避、庭审作风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提出廉政要求,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各类反腐倡廉文件,时刻提醒人民陪审员加强自律。 今年上半年,一审普通程序结案375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结案373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9.47%。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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