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从数量倍增到“存在感”倍增
——滕州法院试水“2+N”大陪审机制 作者:石慧 发布时间:2015-07-02 14:06:49
“第二被告,借款是用于公司经营,还是你个人?” “第二被告,你为什么在公司的借款协议上签名?” …… 在滕州法院姜屯法庭审判庭,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正在开庭审理。围绕着“借款人是公司还是公司和王某个人”,3名人民陪审员轮番发问。 与以往不同,该案审判台上稍显拥挤地坐了5个人,这缘于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推行的“2+N”陪审模式,即2名法官加3名或5名陪审员。“这种模式,既有利于发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集体智慧,又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意见不能充分表达,对法官依附过强的弊端。”滕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主任郝爱民说出了“2”和“N”两个数字的用意。 “庭前我们阅过案卷,法官也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还围绕事实方面的争议焦点给我们布置‘作业’。所以,庭审中‘问什么’‘怎么问’我们早已心中有数。”来自会计事务所的陪审员王玉立说。 在庭后合议过程中,陪审员们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生活阅历分别作出判断,并一致确认“原告的借款是用于公司经营而不是第二被告”这一案件事实。在这起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在事实认定上当了家作了主。 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分别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掌握主导权。但同时,陪审员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对案件事实进行确认,法官也是依据陪审员认定的事实作出判决。陪审员消除了不熟悉法律知识不敢发表意见的顾虑,法官弥补了生活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不足,这就是“+”的力量——合议庭的整体效能被充分发挥。 “两年时间,我们的人民陪审员人数从最初的33人增加到现在的244人,是法官人数的两倍。推行‘2+N’陪审机制,就是要让陪审员的‘存在感’跟上数量上升的步伐,并驾齐‘增’。”滕州法院院长张文亮说。据了解,该院“2+N”陪审机制适用于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参审的案件中,陪审员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