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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民间智慧 保司法公正
――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探索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纪实
作者:王希玉 隋娜   发布时间:2015-06-16 11:50:39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加强司法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由原来的59名增至140名,为人民陪审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与此同时,该院不断探索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深挖人民陪审潜能,将“民间智慧”融入司法,让“无袍法官”发挥作用,使其“裁判员”、“调解员”、“联络员”、“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等多项功能得以充分展现。

    让陪审员充分发挥职能

    为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该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机制,明确政治处作为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机构,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奖惩、职务任免等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为陪审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民陪审员参审管理、工作保障等工作。

    本着就近方便工作和能够充分发挥陪审职能的原则,该院根据人民陪审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住址等将现有全部陪审员划分为13个片组进行管理。每一个片组设驻庭陪审员一名,各片组的庭长为人民陪审员片组管理小组组长,驻庭陪审员为副组长。同时,开发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对140名陪审员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参审情况实行数字化管理,统一输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各片组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送达、执行、调解等工作情况及时记入档案,作为对人民陪审管理的数据考核平台。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等工作后,该院还要求他们及时填写《人民陪审员工作日志》,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案件处理结果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进行详细地记录。政治处和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业绩、政治思想、司法礼仪、纪律作风等情况每季度进行考评。

    “工作成绩列入法院的管理系统后,压力大增。”该院人民陪审员常宏坦言,“原来大家一团和气,解决不了的问题,最后由法官们自己去定夺。现在考核很仔细,做得不好都记录在电脑上,大家互相评比,谁都不愿意做最后一名嘛!”

    2013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出庭参与审理或调解案件5289件,参与协调纠纷2014件,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让陪审员更好展现潜能

    该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40名,其中男性和女性分别为80人和60人,研究生学历5人,本科及大专学历133人,高中及以下学历2人。这140名人民陪审员有着广泛的社会代表性,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也有来自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群众、教师和退休人员。

    为深挖人民陪审员潜能,该院实施了系列“头脑风暴”,将“公众智慧”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中。

    针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欠缺,适用法律技能较低的问题,该院规定初任人民陪审员上岗前应参加不少于上级法院组织的24学时的集中脱产培训。上岗后定期、不定期地邀请资深法官为人民陪审员授课,并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讨论、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提升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辨别案情、采信证据及调解评议案件的能力。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理论水平,该院为他们订阅了各种办案手册、相关法律书籍,还在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开设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书柜等。

    该院还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人民陪审员审判工作纪律和新的司法解释,让他们互相交流陪审经验,增进陪审员互动;通过不定期走访的形式到各审判业务庭全面了解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情况,对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利于人民陪审员素质的提高;庭审中引导人民陪审员针对自己的专长提出专业意见,让人民陪审员依法、全面、客观、公正行使审判权,提高陪审质量。

    2013年以来,该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6402件,陪审率达到80%,人民陪审员参与办理的案件全部良好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让陪审员感受职业尊荣

    该院非常注重对陪审员的人文关怀,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配置办公桌椅、电话、饮水机等办公用具,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主动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所在单位对陪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时间上给予充分的保障,尽力为人民陪审员解决其工作和参审之间的矛盾,让人民陪审员能够及时阅卷,及时出庭参审。

    对于积极参审、审判实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该院坚持每年都进行表彰,颁发证书,落实物质奖励政策,并及时函告其单位,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陪执的荣誉感和积极性;同时积极向区委汇报,与政府、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培训的补助范围和标准,促进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的落实。

    让陪审员延伸司法职能

    人民陪审员均来自基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了解比较多,有利于化解矛盾。因此,该院巧借“东风”,充分发挥陪审员法制宣传员、司法监督员、办案调解员、专业辅导员的作用,实现司法工作向社会延伸。

    借助人民陪审员“庭上是法官、庭下是群众”的角色定位,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群众更加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全过程,在陪审过程中能实时监督法官是否廉洁自律、文明办案、遵纪守法、依法调解,有效克服法官主观臆断,增强审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

    根据案件特点挑选热心群众工作、具有专业知识、享有当地威望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并对他们加强调解能力指导,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根植群众、贴近基层、富有亲和力等优势,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求专业程序越来越高。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人民陪审员便成了法官的辅导老师,为法官提供专业知识技能支撑,使判决更科学、更合法、更合理。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丰富的社会阅历,将‘公众智慧’引入诉讼领域,将‘民间智慧’融入司法,丰富和完善了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拓展了视野。人民陪审员还以案说法,担当起调解、宣传、联络员角色,在法院和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进一步增强法院裁判的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同感。”对于法院创新的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英如此评价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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