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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 恪尽职守
——记优秀人民陪审员黄世有同志 作者:李明波 发布时间:2015-05-25 10:25:03
黄世有同志是云南省巧家县红山乡红山社区党委书记,2013年4月经巧家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巧家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红山乡地理位置偏远,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民事案件相对较少。自2013年来,黄世有参与巧家法院小河法庭审理民事案件20余起,参与执行案件10余起。黄世有同志作为一名社区干部,一名人民陪审员,能够服务群众,公正司法,是巧家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优秀代表。 情系基层,树立遵纪守法好形象 社区是基层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社区工作涉及面广,调解工作量大。黄世有同志在履行陪审员职责、调解案件的过程中,不断将自己所学的法律法规、积累的陪审经验、社会知识,融入到日常的社区调解工作当中,及时畅通社区群众的诉求渠道、沟通渠道,为其搭建民事诉讼、纠纷调解的平台。社区、村委会的干部,平常待遇不高,但工作不少,久而久之,大家形成一种惯性思维,要干事,先给钱,经费不到,工作不能开展。陪审员只有在参与审、执结一件案子才有一百元的补贴。黄世有在任人民陪审员期间,从不考虑事情做了会不会有钱的问题,只要工作上有需要,从不推辞,从不叫苦,工作从不打折扣。 每次小河法庭到红山乡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总是要叫上黄世有,只要有他在,事情都能顺利办好。黄世有身为社区书记,全村大大小小事务都要操心,农村低保,各种补贴发放,越是他的亲戚,审查资格越严,从不徇私。村民们都喜欢他,信任他,亲戚们常有怨言:黄世有白干一个书记,对自己人一点好处都没有。正是黄世有在群众心中树立起正直、遵纪守法的好形象,才得到了群众的充分信任。 主动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能力 2013年4月,黄世有刚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时,他找到小河法庭负责人,主动向法庭借阅法律书籍。用他自己的话说:压力山大,不抓紧时间学习,自己坐在审判席上心里都是抖的。在黄世有任职人民陪审员短短半年的时间里,他从庭审中一言不发的“泥塑”陪审便转变成为一名提问直扣争议焦点、一语命中要害的专业陪审员。到现在,黄世有办公桌上常备《民事诉讼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之类的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期刊。 发挥作用,积极认真履行陪审员职责 黄世有始终努力做陪审工作,因为他知道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他必须努力工作。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他都尽量提前赶到法庭,翻阅案件、认真思考每个细节,为庭审做好准备;开庭时,他总是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他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敢于发表意见。 我们现在的陪审员常常在庭审时才通知参与,但黄世有同志的陪审员作用,还更多体现在民事调解和寻找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等方面。 小河法庭的干警都是外地人,对红山的村社分布不是太了解,每次到了红山,总会给黄世有打个电话。不管黄世有再忙,只要他抽得出一点时间,总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当事人或带法庭干警准确找到案发现场。在这些工作中,黄世有是不能拿到一分钱的补贴的,但他从不计较,还总笑呵呵地说:“我们是一家人,这是我应该做的,没事的,你们来到红山有什么需要就一定要给我说!”在民事调解中,黄世有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只要有他在,老百姓都信任他,调解都能轻松如意,化干戈为玉帛。 黄世有自从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以来,不计得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参与小河法庭的庭审、调解、执行、送达法律文书。在整个民事诉讼的流程中,黄世有同志都有参与,他所做的工作已经完整地履行了一个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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