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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产生幻觉 男子持刀追砍他人被判刑5年
发布时间:2015-06-30 11:22:50


    本网讯(招子文)  一名中年男子酒后产生幻觉,竟然持刀追杀他人,差点酿成命案。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寿源有期徒刑5年。

    现年49岁的何寿源系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无业人员。2014年5月3日21时许,何寿源饮酒后产生幻觉,认为侄女小何被凌某某的亲戚强奸并杀害,即携带一把用白毛巾包住的长柄砍刀到区政府大门旁找凌某某报复。随后,何寿源看见凌某某正坐在一水果摊边与人玩扑克牌,便持砍刀从背面朝凌某某的头部、颈部砍了两刀。凌某某被砍后逃离现场,何寿源还持刀继续追砍凌某某,后因酒后体力不支未追上。

    经鉴定,被害人凌某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被告人何寿源患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寿源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持砍刀从被害人凌某某的背面砍头部、颈部等部位,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是犯罪未遂,案发时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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