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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法院为困难刑事被害人送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5-06-25 11:36:09


法官把救助金送到当事人手上。

    本网讯(苏凯 蒙海芬)  近日,广西上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亲自登门,为家住平福乡的困难刑事被害人刘某送上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及时帮助被害人解决经济困难,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被害人刘某30多岁,正值壮年,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不料,去年5月,在朋友家与同村的李某喝酒玩牌时发生矛盾,随后被李某返回家中拿出菜刀砍伤,致其头部、手部受伤严重。经鉴定,人体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一级,伤残程度构成残疾一级。为治疗,刘某和其家人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且后续康复治疗费用巨大。而被告人李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对刘某造成的伤害没有赔偿能力。对刘某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一时间,这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上思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了解情况后,积极主动伸出援助之手,一方面告知刘某其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相关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另一面迅速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通过积极与相关部门汇报沟通,最终为刘某争取到了司法救助金,并在第一时间把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刘某手中,暂时缓解了其家庭经济困难。

    “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关心帮助,为我们缓解了燃眉之急,真的非常感谢!”刑事被害人刘某的父亲接过法官送来的司法救助金后,眼含热泪的说到。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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