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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通报全市法院2012年来禁毒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2015-06-25 15:35:10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刘向伟 严文郁)  6月24日上午,在第28个国际禁毒日前夕,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2012年以来娄底全市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开展禁毒宣传、创建“无毒”单位、帮扶基层禁毒等有关情况,并集中公布了被告人陈永长、刘石云、胡明志等18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等6件典型案件,其中判处死刑1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人,无期徒刑4人,有期徒刑11人。

  据统计,从2012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939件,2267人。其中判处死刑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的32人,无期徒刑44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75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709人,非监禁刑7人。其中,仅2015年上半年,娄底中院共审结重大毒品犯罪案件27件48人,其中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11人,判处无期徒刑1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对毒品犯罪分子没有适用1例非监禁刑,全市法院的禁毒审判工作成效显著。

    据介绍,近年来,娄底中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质量稳居全省法院第一,连续多年被市禁毒委评为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刑事审判先进集体。针对近年来娄底市毒品犯罪呈现出的新型化、团伙化、数量大、隐蔽性强等特点,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编织起一张严密的禁毒“法网”。

    为有力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娄底中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任组长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制定详尽周密的工作计划,并自检查指导,考核督促,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组副书记、主管副院长成灿始终坚持从庭审抓起,严把程序关、实体关,确保每一个毒品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市中院定期组织对全市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准确应对毒品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派出调研指导组深入基层法院开展毒品案件的专项指导,就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科学量刑等问题进行指导。全市法院还组织法官在每年“6·26”国际禁毒日走上街头开展禁毒宣传,派出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特殊场所开展禁毒宣传讲座,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禁毒宣传,提高公众抵御毒品的能力,努力扩大毒品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

    娄底中院对毒品犯罪的有力打击和禁毒问题的综合治理,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荣获2014年度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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