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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三次入狱服刑近八年 男子盗车再入狱
发布时间:2015-06-17 13:56:44


    本网讯(张振伟 易军军)  十年间入狱三次,服刑近八年,年仅四十岁的男子钟炳辉又因盗窃被判处刑罚。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罪的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钟炳辉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钟炳辉在2005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6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3年7月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4年11月的一天,钟炳辉与袁生如商量,由钟炳辉负责偷摩托车,袁生如租车并联系买家,将偷来的摩托车运往广东省梅州市销售,所得钱财二人平分。同年11月13日19时至23时,钟炳辉在于都县城盗窃摩托车三辆,袁生如租来一辆面包车装运,装车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炳辉、袁生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钟炳辉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以盗窃罪判处袁生如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钟炳辉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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