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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摩托车转移赃物时巧遇失主被抓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17 10:56:58
本网讯(刘媛 杨丽娟) 男子推着偷来的摩托车在路上行走,不料迎面碰到失主。2015年6月2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韩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10月2日18时许,被告人韩建窜至一医院保安室旁停车点,采取强行推走的手段,将被害人江明停放的摩托车盗走,当推行一段路程后,与被害人江明迎面碰上,被害人江明遂与其表弟等人将被告人韩建控制住。后公安人员赶到案发现场,被害人江明等人将被告人韩建移交给公安人员。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韩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盗窃罪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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