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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起贪念盗走他人电动车 盗车者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17 09:42:47


    本网讯(曹友喜 丁梅)  话说难得糊涂,有些事可以装糊涂,但有些事真的不能糊涂,一时糊涂可能会让你一生遗憾,甚至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许王好就因一时贪念,盗窃别人电瓶车,转身间被抓获刑。2015年6月15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许王好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12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许王好到蒙城县漆园办事处某超市购物,看到被害人吴某某的绿佳牌电瓶车停放在超市门口,就趁机将电瓶车推走,停放在该超市北墙隐蔽处。随后,被告人购物回家后又返回将该电瓶车盗走。经鉴定,电瓶车价值275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王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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