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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闹纠纷不服气 老汉持枪威胁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6-17 11:26:52
本网讯(郑伍科 赖海宁) 广西灵川县三街镇狮象村委的老汉文新生,因土地纠纷一事,居然用鸟枪威胁他人。2015年6月16日,灵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文新生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文新生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61岁的老汉文新生是广西灵川县三街镇狮象村委下枝村二队的农民。 2015年4月7日这天上午9时左右,文新生与本村村民唐桂连因土地纠纷一事发生争执,争执中,文新生不服气,拿来一支鸟枪威胁唐桂连,唐桂连见状只得避开,随后报警。接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场将文新生抓获,并将枪支、黄药、火药、钢砂依法扣押。经鉴定,文新生持有的鸟枪为以火药燃烧气体为动力的枪支,能正常击发。2015年4月11日文新生被灵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6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新生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文新生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灵川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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