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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竞争致冲突 男子土铳开枪杀人未遂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19 15:45:39
本网讯(毛伟) 在利益面前,朋友可以变成敌人。因为生意上的竞争,一男子持土铳朝竞争对手开了一枪。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朱英峰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被告人朱英峰在没有持枪证的情况下,购买了一支土铳用于打野兽。2014年5月26日,因为竞争帮村民拉运油菜籽一事,被告人朱英峰与刘某发生争执,在双方互相拉扯过程中,被告人朱英峰被刘某拉扯倒地。被告人朱英峰随即从家中拿出土铳,朝刘某站立的方向开铳,但因黑火药没有击发,未造成伤亡后果。经鉴定,被告人所持土铳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英峰在没有持枪证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支,并在与他人发生琐事争执后,跑回自己家中拿出装填火药、铁珠的土铳意图持枪故意杀人,但因土铳中装填的黑火药没有击发,未发射出铁珠,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系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遂,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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