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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人起冲突遭打 “虎妻”铁锹伤人被诉
发布时间:2015-06-03 11:26:36
本网讯(曾亮) 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遇事大家都能相互体谅,就可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伤害,如果双方动不动就“拔刀相见”,往往弄得两败俱伤。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小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2014年8月11日,被告人雷灶青的丈夫村民小组长邝六仔与本组出纳邝柏元因为村组建公房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在被害人邝经平位于桂嘉路边上一栋楼房下发生争吵,邝经平过去劝阻,邝六仔又与邝经平发生口角,后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邝六仔被邝经平打伤。雷灶青接到邝六仔被打的消息后,遂从村民刘小光家中拿起一把铁锹前往冲突现场,在看到邝六仔流血后,就问是谁打的邝六仔。被害人的妻子胡某兰就说邝六仔在她家建房处吵架,雷灶青便拿起铁锹去打胡运兰,这时邝经平用手去阻拦,被雷灶青持铁锹打伤右手。经鉴定,邝经平的右手第1掌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后,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邝经平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27700元,并已履行到位,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雷灶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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