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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尾箱藏“冰毒” 男子非法持毒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5-27 10:11:22
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将毒品藏于摩托车尾箱,结果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欧平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4年10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欧平将从他人处购得的冰毒装入一辆银色铃木牌踏板摩托车的尾箱里。当日16时许,被告人欧平驾驶该摩托车搭乘蒋某、孙某二人,准备将毒品转移至其租住的米易县攀莲镇某出租房时,途中被米易县公安局的民警查获。民警当场从被告人欧平驾驶的摩托车的尾箱内查获冰毒可疑物4包,净重91.02克。经攀枝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查获的上述冰毒可疑物均检见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平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欧平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欧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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