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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多次和未满14周岁女友发生性关系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25 11:02:11
本网讯(罗彩萍) 男子明明知道自己的女友未年满十四周岁且是留守儿童,仍多次与女友发生性关系。5月25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人李豪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李豪是个常年吸毒的“瘾君子”,早在2008年 和2011年就曾两次因为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张某(女)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小学在校学生,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从小便随外婆一起生活。2013年夏天,李豪和张某通过QQ聊天成为网上好友,俩人相约见面后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并发生性关系。此后,由于没有父母的管束,张某经常到李豪家过夜,而李豪知道张某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小学生,仍多次和张某发生性关系。 2014年春季学期,张某的妈妈听说张某经常去李豪家过夜后立即将张某转学到别的学校就读。2014年5月,李豪到张某的学校带张某出来过夜,张某因此被学校开除。在张某妈妈的逼问下,张某说出了俩人多次发生关系的事实,张某的妈妈立即带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7月18日,李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但由于李豪吸毒成瘾严重,当日即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豪明知张某是幼女仍多次和她发生性关系,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归案后,李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但李豪奸淫留守儿童,予以从重处罚。李豪多次奸淫同一幼女,又多次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属有劣迹人员,法院均酌情从重处罚,综合案件情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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