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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在出租屋藏毒品遭举报被抓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13 14:23:07
本网讯(刘万春)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审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肖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20日凌晨,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即派民警到宜春市袁州区袁山西路被告人肖霖的租住屋内进行搜查,在被告人肖霖的卧室衣柜下方抽屉里的鞋盒中搜出甲基苯丙胺(冰毒)16包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3片,并当场予以扣押。经称重,净重分别为38克和1.5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霖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39.5克,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霖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肖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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