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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以相亲为由骗财 骗婚女潜逃媒婆领刑1年
发布时间:2015-05-22 16:48:56


    本网讯(汪次安 李细龙)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某村村民赖红英,在当地是出了名的红媒婆,在一名外地女子许以“分红”的引诱下,伙同这名外地女子以相亲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日前,广东省乐昌市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千元。

    据乐昌市法院介绍,被告人赖红英平日里做媒人,且在当地也小有名气。2012年4月底,一化名为“江玲”(身份情况不明、在逃)的外地女子找到被告人赖红英,提出要赖红英“介绍”对象给她,然后以相亲结婚为由骗取男方的礼金、红包等,事后再分一部分钱给被告人赖红英。被告人赖红英表示同意以后,两人着手实施诈骗行为。

    2012年5月,被告人赖红英介绍“江玲”给韶关市武江区某村村民何某相亲,并许诺结婚,骗得被害人何某为“江玲”购买衣物、红包、路费、结婚订金和礼金等共计20000余元,其中“江玲”所得19000余元,赖红英所得1000余元。事后“江玲”从所收礼金中分成给赖红英1000元。

    2013年10月,被告人赖红英介绍假名为“赖小梅”的“江玲”给乐昌市云岩镇某村村民谢某相亲,并许诺结婚,诈骗被害人谢某红包、路费、结婚礼金等共计12000余元。其中“江玲”所得9000余元,赖红英所得1300元。事后“江玲”从所收礼金中分成给赖红英1000元。谢某同村村民谢某义得知谢某与“赖小梅”相亲并将结婚的消息后,通过谢某认识被告人赖红英,并请赖红英帮他儿子作媒。“江玲”得知这一情况后,要被告人赖红英将其表妹“阿红”(假名、在逃)介绍给谢某义的儿子相亲,并许诺结婚,骗得被害人谢某义红包、路费、结婚礼金等共计20000余元。其中赖红英诈骗所得2300元。

    2014年6月8日,被害人谢某因“赖小梅”收取7500结婚礼金后失联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不日将被告人赖红英抓获归案。被告人赖红英归案后,其丈夫代为退出赃款7000元,该款通过法院按比例退还被害人何某、谢某、谢某义,三被害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请求法院对被告人赖红英从轻处罚。

    乐昌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红英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假借以介绍相亲、许诺结婚为由,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能退出部分赃款,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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