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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隐瞒婚史“娶”两妻被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5-05-15 15:51:18
本网讯(程君) 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男子隐瞒婚史与其他女子办理结婚登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重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甘均强有期徒刑一年。 现年43岁的桂平男子甘均强于2013年2月与黄某在广西宜州登记结婚生活。婚后,甘均强前往广东打工。工作期间认识了浙江女子陈某。甘均强隐瞒已婚的事实,对陈某展开追求攻势,不久双方即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8月,甘均强与陈某在浙江省丽水市登记结婚。婚后,甘均强在家乡有妻室的传言及其种种不端的言行让陈某起疑。陈某随即进行调查,确认了甘均强已婚的事实。2014年12月7日,陈某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甘均强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均强已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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