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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友带上吸毒路 女子以贩养吸获刑十五年
发布时间:2015-05-15 13:13:11


    本网讯(刘国华 廖涛)  女子被男友带上吸毒路,为维持生活以贩养吸被抓获刑。2015年4月27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何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追缴被告人何梅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何梅与男友相识后,便跟着男友开始吸食毒品,两人很快将钱财挥霍一空,为维持生计,女子开始以贩养吸。2014年11月26日下午17时左右,吸毒人员毛某电话联系被告人何梅购买200元毒品,后被告人何梅来到南昌市东湖区永外正街与青山路交叉口向毛某贩卖两粒麻古和少量冰毒(经称重,共计0.6克),并获取毒资200元,交易刚完成,即被巡逻的公安人员抓获。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上述毒品及毒资,并从被告人何梅身上扣押了麻古45粒、冰毒若干(经称重,麻古、冰毒共计87.55克)。经鉴定,涉案毒品麻古和冰毒(共计88.15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梅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性规定,向他人贩卖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0.6克,其被查获的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87.55克应认定为其贩卖毒品的数量,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何梅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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