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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吸毒贩毒并聚众吸毒被数罪并罚
发布时间:2015-04-20 10:58:28
本网讯(江世金) 一名有多年吸毒史的青年女子卖毒品给其他吸毒人员,并在家中容留购毒人员吸毒,自己还参与其中,经群众举报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个现行,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日前,广西融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7月15日晚上22时,融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一个匿名群众电话报警称,县城长安镇解放街某房屋内有人吸毒。公安民警立即出警将涉嫌贩卖毒品人员艾某某(女)和吸毒人员刘某某、刘某、梁某某、覃某某等人口头传唤至融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实,2014年7月15日15时,吸毒人员刘某某到女朋友艾某某家中,问要约黄豆大小的毒品海洛因吸食。当日晚上21时,刘某某又到艾某某家里吸毒。在吸毒当中,吸毒人员刘某、覃某某、梁某某3人因毒瘾发作后分别先后来到艾某某家中购买海洛因。见艾某某、刘某某在房间内吸食,3人忍受不住毒瘾的折磨也参加一起共同吸毒,在吸食过程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在现场缴获艾某某还未出卖的毒品海洛因9小包净重计1.3克,缴获吸毒人员梁某某剩下的毒品海洛因净重计0.06克。经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依法鉴定,被收缴的1.36克白色状物品检验出海洛因成分。 经审讯,艾某某交代,她的毒品海洛因是向广西柳江县成团镇一个绰号叫“阿哥”的男子购买的,她在家中先后将3小包毒品海洛因卖给吸毒人员刘某、覃某某、梁某某3人,获取毒资160元。因艾某某无法提供卖毒男子的身份信息,公安民警无法查找卖毒男子调查核实。 据悉,艾某某是一名有多年吸毒史的“瘾君子”,是出入融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常客”,她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4月19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因长期吸毒,艾某某身体患有严重疾病,还是一名艾滋病患者。2014年7月16日,融安县公安局对艾某某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同日,刘某、梁某某、覃某某、刘某某等4人因在艾某某家中吸食毒品海洛因被融安县公安局分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12日不等的处罚。 2014年12月22日,融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艾某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向融安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艾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并且容留他人在其住所吸食毒品,其行为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艾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应当数罪并罚。艾某某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又犯贩卖毒品罪,是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艾某某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罚。 日前,融安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艾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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